物资入库、保管、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仓储物资的入库、保管、发放管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供应处物资入库、保管、发放的管理;第二章 职责第三条、 企业管理科负责对物资仓库正常工作的指导及监督;负责对物资仓库日常入库、保管、发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第四条、 采购部门负责入库物资所需资料的传递及有关问题的协调。第五条、 质检科负责入库物资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工作,验收记录一式三联,由验收员、保管员、供应员分别留存第六条、 物资仓库负责所管物资的接卸、保管、发放、配送、帐务处理与稽核工作。第七条、 试压站、物资仓库负责各自加工、组装、检验物资的保管、发放工作。第三章 工作内容第八条、 物资入库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人员在到货前3日将到货通知单下达给保管员和验收员。合同物资到库后,保管员按到货核对到货通知单,填写新到料验收通知单,并在24小时内通知验收人员组织验收到库物资,汽车到料随时通知。代管物资到货后,验收员、保管员根据供应员提供的书面证明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