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及验收管理制度 一、申购制度 1、要采买物资首先要填写申购单,并经过申购批准,没有经过申购批准的物资一律不得采买,违规采买,财务将给于不报销处理。 2、物资申购单由申购人填写,经科主任复核,仓库核量,主管院长审核,院长批准后交由采购人员采购。3、申购单一式三联,所有字签完以后,申购科室自己留存一联作为科室留底,交仓库一联作为收(入)库核对用,交财务一联作为财务核对付款用。 二、采购制度及流程1、各科室、部门所需物资应在每月28日前做好下月计划,交仓库保管整理,仓库根据现有库存情况在确需补充时于每月3日前提出采购计划交办公室负责办理。 2、办公室应根据仓库上报的计划在当日及时汇编上报,由会计核对、院长审核、总裁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3、采购专业性物资,应当由采购员与业务科室共同采购。物资购来后,必须由仓库及具体使用科室验收后才准入库。 4、增添新的设备及物资,各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递交采购员。为防止盲目采购和工作漏洞,采购员在进行市场调查后,须制填价格比对表交院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