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患者出院定期随访制度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为了准确的统计临床科研数据,医院特制定出院特定病人随访制度如下,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特定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病人来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及临床科研要求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