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一、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二、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卫生室建立相关档案。三、因特殊体质涉及学生隐私,请班主任、体育老师及相关人员保密。班主任、体育老师在调换班级任课时,必须向新到任老师交接有关特殊体质学生的相关状况。 四、 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五、 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包括过敏)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