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制度的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进展有序,明确员工合法劳动、休息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正当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结合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工时类别及工作时间第一条 特殊工时类别:特殊工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二条 工时定义:1、 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第三条 适用范围:1、 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者,包括: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注: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监、部门经理、副经理原则上按照公司考勤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考勤,因实际工作任务需要可参考不定时工作制的制度执行。2、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适用于公司技术体系且在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