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名词1. 特殊儿童:广义 是指身心发展上与普通儿童有较大差异、在正常范围之外的儿童。狭义是指在身心发展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偏离正常水平,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2. 教育测量:是指运用各种测量手段和数量统计方法等数学工具,根据教育目标或教学计划的要求,研究如何给测量对象的某种属性以量的描述的过程。3. 教育鉴别:是由相应的机构或专业人员运用一定的方法对疑似特殊儿童进行各种必要检查并做出结论的过程。4. 教育评估:是一种有目的、有系统地区搜集并整理有关资料,对评估对象作预测性、估计性的评判,以便协助教育决策者从若干种可行的策略中泽一而行的过程。5.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不能承担一般人所能从事 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6.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7.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8. 学习障碍:从发育的早期阶段起,儿童获得学习技能的正常方式受损,这种受损不是单纯缺乏学习机会的结果,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