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泸溪县 2016 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目录第一 泸溪县 2016 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编制说明 1、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因素及原则2、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第二 泸溪县 2016 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表1、表 1 泸溪县 2016 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表2、表 2 泸溪县 2016 年公共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调整表3、表 3 泸溪县 2016 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表4、表 4 泸溪县 2016 年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调整表5、表 5 泸溪县 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表6、表 6 泸溪县 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
2、整表7、表 7 泸溪县 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8、表 8 泸溪县 2016 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1第一 2016 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编制说明第一部分 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因素及原则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已由泸溪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一、财政预算调整因素分析(一)收入变化因素1、增值税收入未能达到预期。由于我县工业企业因受矿产品资源供求、主导产品市场价格、电价成本等影响,大部分企业被迫减产或停产,锰锌产品企业增值税持续下滑。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实施。3、收入结构将发生变化。主要是财政部门非税收入增加。4、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收入。25、根据省湘财预
3、201648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调整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办法,具体为:中央、省、市县按50%:12.5%:37.5%的比例分享。6、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增加。(二)支出变化因素1、根据湘人社发201618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和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需增加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支出。2、根据湘人社发201612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的规定,需增加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支出。3、根据湘财预20164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的通
4、知的规定,需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支出9485万元。4、社会保险财政保障人数增加和财政保障标准的提高,需要增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由于上述财政收入变化和新增支出政策的因素,今年我县的财政预算收支与年初向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财政预算收支相比将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之规定,可以实行预算调整。二、财政预算调整原则新增的财力主要
5、用于民生及精准扶贫等各项政策支出及县本级各项事业发展支出。第二部分 公共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1、增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650 万元。具体如下:4由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直接影响我县的税收收入,以州政府重新下达我县 2016 年目标任务作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数,即 2016 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 46300 万元。1)收入按征收部门安排为:国税局 17054 万元,比年年初预算 20000 万元减少2946 万元;地税局 17814 万元,比年初预算 17800 万元增加 14 万元;财政局 11432 万元,比年初预算 8500 万元增加 2932 万元
6、。2)收入分级次安排为:上划中央收入 11048 万元,比年初预算 10821 万元增加 227万元。上划省级收入 3367 万元,比的初预算 3525 万元减少 158 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 31885 万元,比年初预算 31235 万元增加 650 万元。具体税种变化为:增值税减少 300 万元,营改征增值税减少 2646 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少 1366 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少 500 万元,营业税增加 1270 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 340 万元,耕地占用税增加 270 万元,专项收入增加 129 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 683 万元,罚没收入增加 760 万元,国有资源(资
7、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 480 万元,其他收入增加 880 万元,具体财力算账见调整表。2、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 3012 万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 930 万元(2015 年上缴省级收入增量返还 930 万元)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标5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942 万元,贫困地区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转移支付补助 237 万元(年初预算已安排 600 万元) ,工商与质监部门经费下划基数 903 万元。3、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收入 9485 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年初预算增加 1771 万元。5、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年初预算增加 8546 万元。调整后地方公
8、共财政预算收入 186505 万元,比年初预算 163041 万元增加 23464 万元。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情况1、增加政策性配套及民生支出 4485 万元其中含:艰苦边远津贴及人民警察警衔工资支出 1196 万元,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和免学费资金 1671.55 万元,贫困人口医疗救助经费 770 万元,年底奖励性工资(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260 万元,补发 2014 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资金 102.633 万元等。2、增加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及同建同治经费 191 万元其中含:乡镇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及同建同治工作经费 140 万元,县信访
9、重点积案化解和省“两会”特护期维稳及信访次序整治等经费 51 万元。63、增加各项会议及活动经费 682 万元其中含: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及培训经费 140 万元、各乡镇党委换届 58 万元,县委领导班子换届以及其他各项会议经费 203.52 万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 115 万元等。4、增加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项目支出及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4895 万元。其中含:全县精准扶贫公共保障工程(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建设经费及县网格办办公经费 320 万元,金融产业扶贫风险补偿资金 200 万元,县委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建设资金 197.96 万元,县纪委办公办案经费及“三资”清理划转资金 211 万元,
10、蓝天公司项目建设 150 万元,2015 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 130.73 万元,高阳伞业公司财政扶持资金 121.8 万元,浦市经开区工作经费 100 万元,县教体局全县高考奖励经费和高考生源奖励经费 100 万元,县水利局上解州非税局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100万元,村级运转经费 336.15 万元,各乡镇经费 359 万元(其中:非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 106 万元、新农合参合筹资工作经费 57 万元) ,其他项目及项目工作经费等等。5、增加非税政策项目支出 2000 万元7其中含:检察院办案经费 272.9566 万元、县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费 200 万元、法院办案经费 158
11、 万元、县幼儿园学前经费 150 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150万元、人防办各项经费 139.4188 万元、残保金支出 50 万元、县交警队“三资”清理追缴经费 27.39 万元、县交管所武溪线面的车罚款资金 83 万元、其他非税政策项目支出619 万元等。6、增加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支出 9485 万元根据湘财预201642 号要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要优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 “两房两棚” 、农村危房改造、普通公路建设、 “两供两治”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具体公益性项目为:一是贫困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2700 万元,二是白武公路工程
12、200 万元,三是县 G319 国道白武公路改造沿江风光带项目 245 万元,四是白沙城区道路白改黑工程 255 万元,五是屈望指挥部杨柳溪三期安置区边坡防护工程 1500 万元,六是城投公司屈望 BT 二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3435万元,七是美丽湘西硬化、亮化、美化、绿化、净化“五化”工程资金 800 万元,八是公安电子防控系统工程项目 200 万元,九是浦市古镇游客中心市政工程项目建设 150 万元。7、增加地方债务还本付息资金 1500 万元。88、增加上解支出 226 万元。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 186505 万元。比年初预算 163041 万元增加 23464 万元。三、调整后公
13、共财政预算收支基本框架调整后,预计 2016 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合计 186505 万元,比年初预算 163041万元增加 23464 万元。预计 2016 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124672 万元,加上年结转支出 5699 万元,上解支出 1100 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55034 万元,支出合计 186505 万元。收支相抵,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平衡。第三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预计 2016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 3320 万元,具体如下: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增加 45 万元。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 3500
14、 万元。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 158 万元。5.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 50 万元。9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17 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20727 万元,比年初预算安排的 17407 万元增加 3320万元。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1.预计 2016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180 万元(不含上级专项补助) ,具体如下:(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 45 万元。(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减少 1584 万元。(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减少 50 万元。(4)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减少 17 万元,减少因素为物价调节基金已停止征收。2.调出资金增加 3500 万元,调出资金就是从基金预算调入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 20727 万元,比年初预算安排的 17407 万元增加3320 万元。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框架调整后,预计 2016 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 18760 万元,上年结余 1967 万元,收入合计 20727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5167 万元,上解支出 60 万元,调出资金 1550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20727 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