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理论总知识特殊教育学特殊教育的概念一特殊教育与特殊教育学概念 特殊教育,是根据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 采用一般或特殊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教育者的潜能,使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培养良好的品德,增强他们适应能力的一种教育。特殊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活动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特殊教育学则是研究特殊教育现象和内在规律的科学。二、特殊教育的对象 学术界一般都是从概念性和操作性标准两个方面着手,根据统计、医学和社会常模等三个不同的维度来区分特殊儿童与正常儿童。广义的特教概念认为,特殊教育的对象包括三类儿童: 第一类是残疾儿童,其中包括盲、聋等感官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病残和多重残疾等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 第二类是问题儿童,包括学习问题、行为问题、情绪问题等不同类型的问题; 第三类是超常儿童,包括有超常智力、能力和资赋优异的天才儿童。 狭义的特教概念,只把残疾儿童,甚至于将残疾儿童中的一部分如盲、聋、弱智等列入特殊教育的范围。三、特殊教育的意义(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