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实施方案一、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确定“送教”方案,全力保障残疾儿童教育平等性。我旗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1468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并逐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送教上门”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教育教学内容可结合残疾儿童少年的自身情况,合理制定和安排适合其发展的教学方法。教育形式主要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原则上学生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16课时,每学年不少于32课时,家长课堂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一)“送教上门”工作三阶段: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在旗残联、旗教育局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