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家长陪读协议书甲方:*市特殊教育学校乙方: (学生 的监护人 ) 为加强学生系统康复训练,最大程度地挖掘他们的内在潜能,提高自身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使其更好地回归社区、融入社会,提高其生活品质,过上愉悦的人生。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依照学生的身心功能及需求,对其进行合理的康复、教育、技艺、生活训练。(二)学生在校期间,甲方有权利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三)新学生首先进行为期一周左右的观察期,观察期满后,甲方将视实际情况,决定学生是否通过。对于通过观察的,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习、康复等相关事宜。对于不适宜集体生活的,乙方要带回学生进行家庭教育,等学生适合到校学习生活,再带回。(四)学生在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癫痫发作等)而发生的自伤或伤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在甲方不能预见或不能控制的意外事件,甲方不承担经任何责任。(五)在校期间,双方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保持沟通联系,请乙方配合学校教育,甲方向乙方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