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考试范围详解 华师大一、特殊儿童 广义: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这些差异表现在智力、感官能力、情绪和行为发展、身体或语言等方面,既包括发展上低于正常的儿童,也包括高于正常发展的儿童以及有轻微犯罪的儿童。狭义: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二、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指因个体差异而有各种不同的特殊教育要求的儿童。三、个别差异:包括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差异个体间差异指不同个体之间智力、能力、个性、兴趣等心理特征方面的差异,表现在质的差异和量的差异两方面个体内差异指同一个体内部在能力发展的不平衡,是人的个性化。四、特殊教育: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或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内容上主要包括: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场所(瀑布式安置体系 P6)、从事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人员五、我国特殊教育体系学前教育安置方式:1普通幼儿教育机构、2残疾儿童福利机构、3残疾儿童康复机构、4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