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叉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第三条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 为应对突发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 任组长,*、*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一)组织指挥本单位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