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内容为了建立厂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厂区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3.定义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