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采购、租赁、安装(拆卸) 、验收、 检测、使用、检查、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 提高设备的三率 (即机械 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 ,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 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1. 一般规定1.1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验 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备 案,合格后方可使用。1.2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 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1.3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 装置,及检测、指示、仪表、报警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 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1.4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机械 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 当发现有漏保、 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 有关部门应停止使用。1.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