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单一来源 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BGZJ-ZC18248采 购 人:景泰县文物局招标机构: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 5月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敦煌市第二建筑公司 :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景泰县文物局的委托对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我们现通知贵公司(企业)前来参加采购活动,并请按单一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和按时提交响应文件。采购编号:BGZJ-ZC18248采购内容: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60.4536
2、67 万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 5 月 30 日 14:30-15:00. 采 购 时 间:2018 年 5 月 30 日 15:00采购单位:景泰县文物局联 系 人:焦首元 联系电话:15349432998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广场北侧采购代理机构: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汪丹 联系电话:15609436698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付蓉 联系电话: 0943-8287900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 年 5 月 21 日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单一来源公告兰州正泽招投标
3、代理有限公司受景泰县文物局的委托,对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至 2018 年 5 月18 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1、项目编号:BGZJ-ZC18248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3、采购预算:60.453667 万元 四、采购内容: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敦煌市第二建筑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根据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7773 号文件的批复意见,在原有動察文本和方案设计的基础上,对永素城址南城城门进一步深入的
4、调查,并修改了相关内容和保护措施,工程的目的是为了抢救因地基滲溺水引起的城门不均匀沉降,防止病害的进一步发展突变。本项目已于 2018 年 4 月 16 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只有一家投标商报名。又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发布延期公告,报名期间内只有一家投标商报名,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紧迫,鉴于此我单位建议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八、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四)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 个月内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七)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遗址);(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同时具
6、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土遗址保护工程勘察规范等行业标准培训班”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结业证书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网上报名时间: 2018 年 5 月 22 日 0:00:00 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23:59:59(节假日除外),请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18 年 5 月 22 日 0:00:00 至 2018 年5 月 24 日 23:59:59。(二)方式:登录甘肃
7、政府采购网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免费下载。 (三)网址:甘肃政府采购网;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30 日 15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30 日 15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西侧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第二开标室。 十二、报名须知: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登记参
8、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 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 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943-8287909) 十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一)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二)投标人必须通过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三)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网上银行等附言栏内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 8 位数字登记号。在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
9、,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景泰县文物局 单位地址:景泰县一条山镇联系人: 焦首元 联系电话:15349432998代理公司名称: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商务宾馆写字楼四楼联系人:汪丹 联系电话:15609436698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负责人:付蓉 联系电话: 0943-8287900 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5
10、 月 21 日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 内 容 规 定1综合说明:1)采购项目名称: 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2)交货时间及地点:按照合同签订日期、地点供货3)采购内容:景泰县文物局永泰南瓮城门抢险加固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采购预算:60.453667 万元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6)评标方法:在满足项目资质、技术要求、质量、服务等基础上进行谈判,商定合理的价格及成交事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人:1)单位名称:景泰县文物局
11、2)联 系 人: 焦首元 3)联系电话:136393020013招标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兰州正泽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汪丹 3)联系电话:156094366984付款方式: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财政国库支付货款的 95,其余 5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5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 (复印件加盖鲜章)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
12、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3)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原件携带备查)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18个月内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6)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018 年度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
13、件加盖鲜章)7)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厂家直投仅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原件装入正本)8)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遗址);(复印件加盖鲜章)9)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含古文化遗址)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土遗址保护工程勘察规范等行业标准培训班”结业证书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和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携带备查);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以上条款为相应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资质材料,并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应按规定通过上年度年检或复审,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未按规定提交资质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6 投标有效期: 60 天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金额:6000.00 元(陆仟元整)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按照上述要求足额进账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号,过期视为无效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等银行
15、证明文件(复印件)。(开户名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区支行,帐号:662202012635500020)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份数:制作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电子版 1 份。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并胶装成册。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9 该采购项目不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 工程计价方式:清单12 工期:总工期 60天。13 招标公告的发布: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6%15招标代理费: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应按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收取代理费,除此之外不得向中标商收取其他费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活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甘肃省财政厅监察厅关于规范我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通知(甘财办20066 号)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