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06645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F121)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行次 项 目 金 额 1 一、营业支出(2+15+25+26) 2 (一)银行业务支出(3+11) 3 1.银行利息支出(4+5+6+7+8+9+10) 4 (1)同业存放 5 (2)向中央银行借款 6 (3)拆入资金 7 (4)吸收存款 8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9 (6)发行债券 10 (7)其他 11 2.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2+13+14) 12 (1)手续费支出 13 (2)佣金支出 14 (3)其他 15 (二)保险业务支出(16+17-18+19-20+21+22-23+24) 16 1.退保金 17 2.赔付支出
2、 18 减:摊回赔付支出 19 3.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20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1 4.保单红利支出 22 5.分保费用 23 减:摊回分保费用 24 6.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5 (三)其他金融业务支出 26 (四)其他业务成本 27 二、营业外支出(28+29+30+31+32+33) 28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30 (三)债务重组损失 31 (四)捐赠支出 32 (五)非常损失 33 (六)其他 【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据实申报的金融行业非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营业支出” 、 “营业外支出” 。1. 第 1
3、行“营业支出”:填报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支出。2. 第 2 行“银行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银行业务发生的支出。3. 第 3 行“银行利息支出”: 填报纳税人经营存贷款业务等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同业存放、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发行债券和其他业务利息支出。4. 第 11 行“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银行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5. 第 15 行“保险业务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6. 第 16 行“退保金”:填报保险企业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7. 第 17
4、 行“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8. 第 18 行“摊回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9. 第 19 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10.第 20 行“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1.第 21 行“保单红利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12.
5、第 22 行“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13.第 23 行“摊回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14.第 24 行“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保险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支出。15.第 25 行“其他金融业务支出”: 填报纳税人提供除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外的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相关业务支出。16.第 26 行“其他业务成本”: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17.第 27 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18.第 28 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填报纳税人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净损失。19.第 29 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损失。20.第 30 行“债务重组损失”:填报纳税人进行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净损失。21.第 31 行“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无偿给予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支出。22.第 32 行“非常损失”: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23.第 33 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其他损失及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