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呼口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 环境管理目标第二条 施工现场施工扬尘控制在哈尔滨市政府、环保局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污染源,施工污水、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自然、人文环境保护满足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1、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控制在过程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以内;2、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保证水、电、油、煤等消耗控制在项目评估成本内;3、施工现场自然资源保护满足当地政府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4、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率100%。第三章 施工现场环境标准第三条 从施工现场来看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分为噪声、扬尘与烟尘、污水、废弃物四大类。一噪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执行。1、有明显场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