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莒县农业局 2017 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奖励采购项目(叶面肥)询价文件(C 包)招标编号:SDZH2018-038采 购 人:莒县农业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二月第 1 页 共 48 页目 录第一章 询价公告-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20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22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款-30第六章 资料清单-31第七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32第 2 页 共 48 页第一章 询价公告莒 县 农 业 局 2017年 粮 食 高 产 创 建示 范 方 奖 励 采 购 项 目 询 价 公 告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莒县农业局的委托,就
2、2017年 粮 食 高 产 创 建 示 范 方 奖 励 采 购项 目 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1、采购人名称:莒县农业局。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金额:A 包 45.60 万元、B 包 42.56 万元、C 包 15.20 万元。3、批准编号:180134。4、采购内容:A 包:(杀菌剂)10%已唑醇悬浮剂,10ml/袋,共 15.2 万袋;B 包:(杀虫剂)5.0%高氯甲维盐微乳剂 100g/瓶,共 7.6 万瓶;C 包:(叶面肥)氨基酸水溶肥料,20ml/袋,含氨基酸100g/L Cu+Fe+Mn+Zn+B20g/L,共 7.6 万袋;(采购清单数量及技术要
3、求详见文件技术参数说明)。5、供应商资格要求:5.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所投产品需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提供近期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采购产品检测报告。5.2 C 包供应商须具备农业部颁发的准字号肥料登记证(液体)。5.3所有投标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5.4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5 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提供行贿犯罪档案申请函及授权书(格式请咨询代理机构获取),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5.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5.7 由采购代理机构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现场统一查询供第 3 页 共 48 页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次采购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询价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6、报名时间及要求: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8 年 0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03 月 01 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5、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产品登记证书原件、投标产品样品一份、产品生产厂家检测报告书原件一份、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盖公章)一套,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莒县银杏大道与振东大道交汇处东 200 米路北,莒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东侧)。6.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询价文件服务)。7. 询价文件的递交: 7.1 采购项目的开标将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采购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采 购 人: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莒县北坛路 2 号 (疾控中心综合办公楼 12 楼)联 系 人:李主任联系电话:0633-6221222采购代理: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 址:日照市莒县振兴东路 23 号(财富大厦十楼)邮 编:276500电 话:0633-7771678联 系 人:白晓林 手 机: 13793436988第 4 页 共 48 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一、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询价采购文件(简称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文件第一章询价公告中所叙述
7、的 莒县 2017 年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奖励采购项目(叶面肥)C 包2.定义2.1 采购人系指莒县农业局。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昊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3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2.4 询价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询价小组评审确定的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 采购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
8、两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 采购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
9、资料。3.3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第 5 页 共 48 页日历天。3.5 采购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的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5.2 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询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机构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5.4 在以
10、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 采购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采购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
11、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7.1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提供 3,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帐户中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莒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日照银行莒县支行帐 号:8101022014210024860001投标单位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账单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标段并注明第 6 页
12、共 48 页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凡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帐户转出或以现金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持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山东省内部往来票据,投标单位凭借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收取票据的不准参加开标会议。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前一个法定工作日,投标保证金的资金没有实际到帐的标书,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7.2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7.3投标保证金
13、的退还。7.3.1未中标单位书面提出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取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单,持通知单及收款票据到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7.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取电汇的方式,从莒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户分别转入相应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帐户。7.3.3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撤回投标的,投标单位提出申请,到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领退还通知单,交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办理转账或电汇手续。7.3.4对参加投标而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莒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备案之日起5日内转账或电汇退还。7.3.5对已
14、确定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招投标双方签订合同经莒县公共资源交易备案之日起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单位。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8.基础资料提供8.1 供应商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2018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第 7 页 共 48
15、 页提出(同时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 )。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9、中标供应商负责将中标产品配送至项目实施区享受补贴的农户,并完成田间试验、宣传培训等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工作也可以委托有完成能力的单位完成。二、采购文件9.采购文件的组成9.1 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第六章资料清单,仔细检查询价文件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询价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特殊条
16、款第六章 资料清单第七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9.2 除本须知第 9.1 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
17、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 WORD 格式电子版发往: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第 8 页 共 48 页10.2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
18、(若在日照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10.4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5 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 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 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
19、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 若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本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本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报价文件的编制12.报价文件的组成12.1 供应商编制的报价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12.2 报价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可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12.3 商务标书12.3.1 投标函(格式参考附件 1)12.3.2 开标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 2)12.3.2.1 报价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2-1)12.3.2.2 投标货物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明细表(格式参考附件2
20、-2)第 9 页 共 48 页12.3.2.3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格式参考附件 2-4)12.3.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 3)12.3.3.1 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 3-1)12.3.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 4)12.3.5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应在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同类项目合同的复印件,须提供合同原件。格式参考附件 5)12.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原件(格式参考附件 6)12.3.7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 7)12.3.8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2.3.8.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提供,格式须严格遵
21、守附件 8)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提供,格式须严格遵守附件 9)。12.3.8.2 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原件,所投产品需具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提供近期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采购产品检测报告。12.3.8.3 供应商须具备农业部颁发的准字号肥料登记证(液体)。12.3.8.4 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代理商。12.3.8.5 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3.9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放入档案袋中单独携带,并于投标截至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按询价文件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目录”(格式参考附件11)附上目录),所有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真实可靠。资质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其中第 12.3.8.1-12.3.8.4 款所需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缺一不可,否则询价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证件须现场一次性出示,不接受二次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