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施工生产管理行为应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推行清洁生产,防止或者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第三条环境保护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实行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作业队长负责制,分级抓好落实。第二章 环境方针与目标第四条 公司的安全环境方针是:以人为本,遵纪守法,诚信守约,追求卓越,安全施工,保障健康,预防污染,保护环境,持续改进,造福人类。第五条 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是: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予以贯彻实施,确保单位工程一次质量检验合格率100%;杜绝职工因工重大死亡责任事故,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防范职业病的发生;杜绝环境违规事故,确保工程项目合同承诺兑现率100%,确保相关的投诉处理率100%。 第三章 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职责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