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结合项目部环保、水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2、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保职责。3、公司各级部门必须履行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对本部门预防环保事故和发生环保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章 适用范围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和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的岗位环境保护管理。第三章 各级人员环保职责一、总经理环保职责1、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体责任,履行以下环保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2)及时、如实汇报环境安全事故;3)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5)因工作性质原因,总经理的部分环保职责可委托给制造总监。二、制造总监环保职责1)观测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