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编号:BF-QEO-1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立科学的环境保护工作程序,规范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和生活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环境保护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分部门、分级管理。实行单位领导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和环保“三同时”原则。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责任目标,逐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到实处。第二章 环保相关部门职责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工作受公司主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对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1、负责汇总公司各单位报送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摘录表,形成并颁布公司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摘录表。2、建立和完善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管理;3、收集公司机关各部室、物业公司及各项目部的环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