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中心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中心卫生事宜,中心及公司全体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 第三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宣达。 第二章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四条办公环境是中心员工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五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六条办公区内办公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 其他公共区域由办公室卫生值日人员负责清洁。 第七条原则上办公桌椅每天清洁一次,地毯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第八条卫生值日工作每周轮值一次,各办公室安排好卫生值日名单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监督卫生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环境卫生 第九条实验室环境是科研人员进行日常科研工作的区域,一个整洁良好的实验室环境有助于科研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情,有利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科研成果的取得。 第十条实验室实行安全卫生责任制,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