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制编 号发文日期 修订日期查阅权限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为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护企业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步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2、总经理是基地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其它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面规划、革新技术、综合利用、科学管理、防治污染”的方针。3、造成污染的单位必须负责控制污染源,治理、消除污染影响。4、基地组织生产应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三废排放,降低污染影响,搞好技术革新和综合利用,通过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 、漏,把“三废”消灭和减少在生产过程中。 5、涉及老产品的扩建、技改项目时,必须实行“以新代老”的原则,新老“三废”要一并解决,增产不增污,不得产生新的污染源。 6、对污染严重,而又有治理方法的项目,厂内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解决,对尚无治理办法或处理效果尚不理想的项目,由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