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环境污染,防范各类环境事件的发生,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2通过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正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登记和现状评估,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机制,清除各种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1.3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的发生,促进公司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环境安全状况明显好转;1.4环境风险是指人们在建设、生产和生活过程中,所遭遇的突发性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不测事件)对环境(或健康乃至经济)的危害程度。环境的隐患,包括自然环境、生产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管理上的缺陷等;第二章管理机构2.1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