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第三条 考评的主要依据: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3工作日志;4其他。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四条 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第五条 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 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第三章 考评内容第七条 首席科学家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