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选拔标准及工作职责(一)指导教师选拔标准1.能较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2.工作认真负责,善于表达沟通、具备言传身教的能力,德才兼备。3.指导教师一般在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4.指导教师需是专业科室骨干教师。5.指导教师要求中级及以上“双师型”讲师担任。6.有过评选为优秀教师或先进教师者优先。(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坚持把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的人才作为工作目标。2.平时要努力学习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和实习指导水平。3.负责对学生进行实习目标、文明礼貌、实习适应性、生活生产安全等实习前教育,教育学生实习期间遵守企业各项工作制度,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安全生产的习惯。4.指导实习学生深化专业理论学习,耐心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5.协助带教师傅做好学生技能训练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使学生尽快掌握实际操作技能。6.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实习生手册并经常检查,对学生的实习小结填写评语并签名。7.认真听取实习单位和带教师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