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保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现场勘察记录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等有关规定,规范现场勘察工作,保证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有关施工、检修作业项目在进行作业前,应严格执行现场勘察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发、变、供电单位。第二章 应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第四条 在电力线路上进行以下作业1.电力线路杆塔组立、拆除工作。2.电力线路线路紧、撤导地线工作。 3.在电力线路杆塔上进行的革新、实验、科研项目。 4.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停电作业。 5.同杆塔架设的双回或多回线路,其中一回线路停电的复杂作业 。6.配电作业填用线路电缆第一种工作票、带电工作票的工作。 7.事故抢修。8.配电作业涉及两个及以上多电源供电区域的停电作业,含有电源联络线供电、停电区域内有自备电源或双电源供电客户的区域。 10.在带电杆塔上架设通讯光缆或其它线缆等工作。 11.新建电力线路的施工作业。第五条 以下变电施工、检修作业需进行现场勘察1. 主设备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