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确认制度1、现场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2、严格做到“三不生产”、“四不开工”,即:不安全不生产,不标准不生产,不文明不生产;危险源辨识不清不开工,作业现场管控措施不到位不开工,开工生产作业能力达不到不开工,作业现场和各岗位隐患不排除不开工,保证安全生产。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现场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