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第二条 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第三条 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第四条 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第五条 完工确认原则:现场签证完工后,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后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第六条 原件结算原则: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总包单位应汇总上月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革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相关各方)确认。第七条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第八条 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甲方与承包单位签署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承包单位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办法的相应条款。第三章 现场签证类型现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