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计算公式如下: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应收帐款(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收帐款(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2、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应付帐款(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应付票据(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预付帐款(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存货 -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和福利费及折旧费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工资、福利费+应付工资(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应付福利费(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中列支(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4、支付的各项税费=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增值税 - 已交税金)5、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费用+其他管理费用6、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贷方发生额+与本金一起收回的短期股票投资收益7、取得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