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河中心小学班主任与学生家长安全协议书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使家长与学校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为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教育会议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精神,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如下协议:一、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法纪、安全、卫生知识教育,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家长也应经常与学校和老师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密切配合。由于学生年龄较小,容易在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家长要坚持对学生进行上、下学的安全监督。二、下列情况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2、随意攀高、翻越围墙,摇晃体育器械,拆毁公共设施。3、购买不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吃不清洁的食物。4、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时,家长要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5、来校与回家的途中,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在他家住宿的。6、违反校纪校规,不听从安排,在校内外打架斗殴。7、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超载和未投保的客车、无牌无证车辆,乘坐报废车、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