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中心小学班主任任用及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激发班主任的工作热情,强化班主任工作的落实,建设一支德育意识强、奉献精神好、工作效益高的班主任队伍,特制定本规定。班主任的任用:1、班主任的任用实行“自愿申报、学校审定和学校直接任命”相结合的办法。2、凡愿意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于每年规定时间到德育主任处报名,待校委会审查通过后,公布任用名单。3、空缺名额由校委会直接任命。奖励办法:1、除按规定向全体班主任发放津贴外,对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班主任实行奖励。2、班主任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工作事故,不得参与奖励:(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2)班级管理整体混乱,措施不当、效果差,又不积极主动想办法扭转被动局面的。(3)班级一学期有一次以上(含一次)有关人身、财产、安全等重大事故,且不积极主动去解决问题,使事态继续扩大,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4)在教育活动中,违背教育规律,在家长和学生中产生极坏影响的;有家长投诉达两次以上(含两次),经调查情况属实的。(5)在班级常规检查评比中,一次都没有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