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拍卖中介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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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1 页 共 19 页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拍卖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编号:LYZC2018-02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根据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 0049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就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拍卖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1、采购项目编号:LYZC2018-023 2、采购项目名称: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拍卖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项目内容、数量:拍卖服务机构 1家4、采购预算:贰拾玖万元整;5、供应商

2、资格要求: 5.1、合格供应商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的条件。5.2、合格供应商特殊条件:1、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机构;2、须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及相应资质;3、无违法违规记录;5.3、供应商的禁止情形:(1)响应供应商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2)一个响应供应商分别授权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谈判;(3)已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未满的;(4)因采购失败,重新组织采购,曾在本采购项目中有弄虚作假、串通等违法、违约行为的。6、竞争性谈判

3、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请有意响应的合格供应商于 2018年 3月 14日至 3月 16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时,下午 13:00 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 ,需携带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为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另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综合科(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02室)领取。7、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17 年 3月 19日,截止时间:13:30 时。请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4、特别注意:(1)供应商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直接携带(谈判公告中)所要求的文件材料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注册登记。只有按规定在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才可以参加谈判。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2 页 共 19 页(2)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没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将失去参加本项目谈判的资格。8、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谈判预备会议时间:(1)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8 年 3月 19日 13:00 时至 13:30 时。(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预备会议时间):2018 年 3月 19日 13 :30 时。逾期送达或不符

5、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9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01室) 。10谈判保证金:5800 元人民币。11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地址:辽源市齐宁路 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集中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安洪亮 联系电话:0437-5220008传真:0437-5220004 邮政编码:136200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孙延鹏 联系电话:13147799998 网 址: 开 户 行:辽源市建行龙山支行帐户名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34236055004272注:

6、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的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采购组织者和采购人:本项目由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人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3.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企业简介及联系方式一份,上述

7、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红章。供应商的符合谈判资格以谈判会议审核为有效,不以获取谈判文件为由而具有合格投标人资格3.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谈判投标的供应商务必到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处注册登记和报名,否则,不能获取谈判文件,更不能进入谈判程序进行有效谈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2供应商应获取谈判文件,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各项约定;一旦供应商进行谈判响应,则视为同意接受、承认、履行谈判文件的全部约定,任何有悖于谈判文件约定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均属无效。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3 页 共 19 页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各款关于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

8、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本项目不组织踏查现场。5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以下简称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禁止一标多投: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套谈判响应文件。参与提交了一套以上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使其参与提交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无效。7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7.1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第四章 报价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

9、式;第六章 附件。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谈判响应。8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对谈判文件质疑的供应商,均应在其领取谈判文件后,在确定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给集中采购中心,超过这个规定期限提出的澄清要求或质疑将不予受理。集中采购中心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8.2集中采购中心可在首次递交谈

10、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发出。8.3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 。供应商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未回复确认的,不影响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的效力。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首次递交谈判文件截止自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顺延 3个工作日。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受

11、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谈判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9.1谈判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资格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9.2供应商应提交本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4 页 共 19 页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9.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2条要求提交的

12、谈判保证金。10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0.1 谈判响应货币: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 谈判响应语言: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集中采购中心就有关提交谈判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0.3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4 谈判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 A4幅面,打印,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10.5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以及在提交报价、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加盖与响应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

13、为无效。10.6 集中采购中心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11报价方式11.1谈判前首次报价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11.2每次谈判报价方式:须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报价次数,提前准备好每次报价的报价表(按附件七填写) ,可按每次谈判确定的需求,现场填写每次报价。11.3在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最终报价要求供应商按照谈判要求报出单价和总价。每轮报价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4 报价均应报出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供应商最终报价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14、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报价文件予以拒绝。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向集中采购中心提交人民币 5800元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标明的集中采购中心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在递交首轮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谈判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集中采购中心帐户,并必须携带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6楼 602室换取收据,凭换取收据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参加公开报价会。12.2谈判保证金是谈判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

15、文件予以拒绝。12.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外,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2.5谈判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方式退还。注:为保证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及时准确返还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请前来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文件时准备好收到返还谈判保证金的可以入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5 页 共 19 页帐的正规收据及帐号,要求加盖投标公司财务专用章。保证金填写格式(不必封存在投标文件中)12.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

16、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拒力或谈判文件认可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3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13.1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公开报价之时起 30天。谈判响应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中心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集中采购中心要求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

17、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13.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4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四章谈判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谈判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第四章规定的格式提交) 。14.2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5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

18、况退出谈判,集中采购中心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3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谈判邀请书”规定的谈判地点和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集中采购中心。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集中采购中心对于供应商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6.2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交报

19、价文件正本 1份、副本 3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并标明“正本” 、 “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任何虚假的谈判响应文件资料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签约无效,并承担保证金不予返还的责任,集中采购中心保留追究其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6 页 共 19 页损失赔偿的权利。16.3集中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在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16.4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如果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最

20、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终止本次谈判采购活动。17.谈判预备会议17.1集中采购中心将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谈判预备会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7.2 谈判预备会议由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并主持。会议开始,先由监督人员与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然后,由集中采购中心当众宣读在规定的“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实质响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情况,报价方式、谈判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17.3按照本须知第 15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谈判响应文件将原封退回供应商。

21、17.4集中采购中心将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按供应商须知第 17.2款的规定在会上宣读的全部内容。17.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及举行谈判预备会议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1)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3)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4)响应供应商名称与实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5)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属于无效的其他情形。18谈判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起,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除按谈判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审结果外,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谈判项

22、目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9谈判程序19.1谈判小组:谈判工作由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和评审工作由集中采购中心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在纪检监督部门监督下,从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3人组成。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独立进行谈判和评审,负责完成谈判和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中心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9.2审查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谈判行为: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行为,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废处理,并且谈判保证金不予返还。评审结束后,集中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报告辽

23、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7 页 共 19 页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供应商公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供应商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

24、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响应文件按作废处理;(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19.3对谈判响应文件商务部分(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商务(供应商资格)或技术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谈判的资格。19.4谈判: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集体与商务(响应供应商资格)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19.5商务(响

25、应供应商资格)技术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两次报价,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的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19.5.1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修改后的谈判文件” ,并提交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本次报价。19.5.2每次报价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必须与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相符,并提交其有效身份证件供审查)或加盖公章;19.5.3每次报价将在所有合格供应商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9.6审查每次报价文件是否

26、实质性响应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19.6.1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范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9.6.2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每次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予以拒绝。(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2)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3)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4)报价文件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

27、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报价文件载明的服务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8 页 共 19 页(7)其他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情形。19.6.3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6.4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报价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7最终报价的审查:19.7.1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最终报价会上当众宣布的总报价为有效报价。公开宣布的总报价即为评审价。

28、最终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公开宣布的总报价不一致的,供应商应按公开宣布的总报价相应修改分项报价。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最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9.7.2 谈判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报价文件的最终报价,修正后的报价为评审价,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9.8 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每次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修改后的谈判文件”的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

29、(澄清细微偏离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评审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报价文件签字人一致) ,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谈判小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20评审方法及标准20.1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谈判小组将对商务(供应商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30、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评定成交商(评标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违约或放弃,依次顺延。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0.2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前,谈判小组将当场向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宣布拟评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报价低的供应商未被评定为拟成交商的,谈判小组将解释原因并听取供应商的意见。如果供应商对拟评定的成交结果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提供事实依据。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意见,谈判小组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成交商。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种本应当作出拒绝、串通、无效的处理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响应供应商进入初审、评审、成交或

31、签约的,一旦谈判小组认定,集中采购中心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此前的评审结果,该供应商将承担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相关责任。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次替代(终止采购的项目除外) ,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1签订合同: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9 页 共 19 页21.1集中采购中心将在成交结果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供应商。21.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成交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

32、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集中采购中心鉴证后,由采购人报采购办备案。如果成交商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成交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前放弃,按本条规定处理。21.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签订合同或签订的合同无效,本采购项目终止,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供、需各方损失通过诉讼途径向另一方追偿。22履约保证金:成交商的谈判保证金在订立采购合同之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3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成果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检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24付

33、款方式:采购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验收单、采购合同等手续自行支付;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采购人按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填写并向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交辽源市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验收合格单、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发货票复印件,经业务科室审批后,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1.拍卖企业需提供拍卖佣金报价,收取买受方的拍卖佣金标准(按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拍卖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成交价支付) 。2.委托期内,中标供应商未组织拍卖活动或虽组织了拍卖但未成交的,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供应商因拍卖活动发生的任何费用。3.采购人不承担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

34、转移及过户的任何税费,中标供应商应在拍卖公告中特别提示潜在买受人对此予以充分注意。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要求一、服务需求及要求:采购货物名称 功能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招标文件(货物)第 10 页 共 19 页采购拍卖中介机构服务1、经工商局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拍卖机构;2、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在本市注册的或外省市在本地区有分支拍卖机构;4、拍卖标的位于龙山区步行街吉光路 140 号老幼儿园;5、拍卖房屋建筑物 1,547.34 平方米;6、构建物及土地使用权 1,144.81 平方米;7、评估价格 14172711.91 元;8、无违法违规记录

35、;家 1需求的其它内容: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和目标;拍卖标的 2、具备拍卖经营批准证书3、采购标的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三月末之前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方式、标准、期限、效率、效果;三月末之前 5、采购标的验收方式、标准;行业验收标准6、领标人不足的处理方式(是否延期) ; 否 7、中标人的确定方式:按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是 8、中标人丧失中标资格的处理方式:顺延或重新组织招标; 顺延. 9、其他需明确的事项:委托方不承担拍卖佣金,本次中标服务佣金由买受方支付。拍卖机构服务项目需求概述:一、委托拍卖标的1.根据评估报告内容进行拍卖及相关服务。2. 采购人将辽源市龙山区步行街吉光路

36、140 号老幼儿园委托中标供应商拍卖。采购人负责确定拍卖底价、督促产权部门完备基础信息资料和监督拍卖。中标供应商负责接收、过户等服务。二、拍卖地点和时间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应控制好拍卖节奏,选择采购人指定的拍地点(场地)进行拍卖。三、拍卖成果的交接拍卖企业应在拍卖后 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订拍卖方案,并在 15天内至少组织实施 1次拍卖。 (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拍卖工作)四、拍卖标的保管:由委托方继续管理。五、拍卖前标的手续的办理1.中标供应商应积极与交管、税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协调联系,协助采购人办理拍卖前有关手续。拍卖企业负责拍卖标的、预展等工作。2.原则上,进入拍卖标的的均应进行拍卖,除非委托人提出取消拍卖,并应书面确认。6、招商及发布拍卖公告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拍卖招商工作,于拍卖日 7工作日前在公开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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