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崇中心学校班主任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班级是学校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引导者、协调者和促进者,是沟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为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管理,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明确班主任工作职责,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从学生实际出发,创设健康向上、管理科学、富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的班集体,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指导学生制订正确的人生发展规划,及时发现与把握学生发展的潜能,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提高,促进每一位学生主动全面和谐发展。 第三条 校长室、德育组负责学校班主任工作的宏观行政管理和指导。制定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全校班主任培养培训和班主任多元评价及激励机制,进行过程性评价和指导等。 学校负责班主任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实际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管理、考核与奖惩机制,进行班主任工作的过程管理和指导等。第二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