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朝阳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朝 阳 区 统 计 局 制 定2018 年 1 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为 更 好 地 贯 彻 执 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确 保 统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我 们 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统 计 法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了 摘 编 ,请 您 阅 读并 知 悉 。本制度由朝阳区统计局负责解释统 计 法 律 法 规 相 关 规 定 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
2、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
3、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指使或者授意统计人员伪造、篡改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 对 指 使 或 者 授 意 伪 造 、 篡 改 统 计 有 关 原 始 记 录 、 统 计 台 账 和 统 计 资 料 的 行 为 , 相 关 统 计 人 员 有 权拒 绝 。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法定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
4、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从事统计工作应当具备统计专业素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北 京 市 统 计 条 例 第 三 十 二 条 规 定 , 市 和 区 、 县 人 民 政 府 统 计 机 构 及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采 取 多 种 形式 , 加 强 对 统 计 人 员 的 业 务 培 训 和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 有 关 单 位 应 当 为 统 计 人 员 接 受 培 训 和 教 育 提 供 便 利条 件 。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华人民共和
5、国统计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朝阳区部
6、门统计报表制度(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对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国家有计划地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机关(以下
7、简称制定机关)应当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由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统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统计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北京市统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政府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统一的统计调查对象名录系统。统计、工商行政、民政、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统计调查对象名录系统提供所需资料。 统计调查对象名录系统供
8、政府有关部门查询和使用。北京市统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体现精简效能原则,科学设置统计指标和设计调查方案,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可行性测试。能够通过已有统计资料和行政记录取得所需资料的,不得制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申请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向具有法定审批权限的统计机构提交申请表、制定依据、统计调查制度、经费保障等材料。北京市统计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机关应当在项目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调查结果和相关资料报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关。 北京市统计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统计调查计划
9、,并于每年年底前公布下一年度拟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 依法管理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2 年。
10、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市建立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加强统计资料发布的统筹管理,保障发布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存储备份机制,防止统计资料毁损和灭失。 朝阳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 加强统计信息共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
11、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共享。制定机关共同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可以共同使用获取的统计资料。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统计信息共享的内容、方式、时限、渠道和责任等作出规定。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在本市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应当共享
12、,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包括: (一)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二)虽未直接标明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但是通过已标明的地址、编码等相关信息可以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三)可以
13、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汇总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北京市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通过共享取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统计资料,只能用于统计分析、统计咨询、统计监测评价等统计工作,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
1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对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 (三)发现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朝阳区部门统计报表制度(2017 年统计年报和 2018 年定期统计报表)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