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之星评选细则一、评价内容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桃墟镇中心小学关于学生管理的常规要求,结合学校、班级实际,设立“文明之星、纪律之星、学习之星、卫生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共六颗星,班级每周评比一次并予以公布。二、评价对象桃墟镇中心小学六年级一班全体学生三、评价标准(一)文明之星1、热爱祖国,升国旗奏国歌时自觉肃立、脱帽,能按要求穿校服、佩带红领巾,仪表整洁大方,不着奇装异服,不戴饰物。2、见到老师、领导主动问好。自觉使用“请、谢谢、您好、再见、对不起”等礼貌用语。老师走在走廊或楼梯时,应该让老师先行,不冲撞老师。3、进入老师办公室,应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入内,不能随便动教师的物品。4、尊重老师的劳动,听从老师的指挥,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5、在接受别人的帮助时,要微笑着向别人致谢。向别人请教,态度要诚恳。6、团结同学,不打架、不骂人,公共场所不得喧哗。课间、午餐活动不追逐、打斗、玩有危险的游戏。7、不给同学起绰号,不歧视身体残疾的同学。当同学答错问题时不起哄、不嘲笑。8、遵守纪律,能够起带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