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算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理赔过程管控,提高理算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激发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服务意识,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淄博中心支公司正式在编理算人员的量化考核。第二章 考核方案第三条 考核依据在依据理赔实务流程和理赔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考核指标的公平、公开、合理性,选取了充分体现理算人员理算时效、案件数量、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的指标作为考核依据。第四条 理算岗考核工资1、理算岗人员每月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提取600元作为考核工资,按照本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发放。第五条:考核指标1、必选考核指标:(1)案件收集、理算缮制数量考核; (2)理算时效考核;(3)赔案装订考核可选考核指标:(5)投诉、不规则案件、未决案件管理考核;(6)案件滞退率考核第六条 量化考核内容一、 理算负责人:1、理算时效1)根据分公司通报的理赔简报中数据作为考核依据,每月理算时效名次不得低于分公司考核的平均值,如发生低于情况当月扣发100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