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病区生活照护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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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病区生活照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次)招 标 人: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公司: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8 年 5 月 28 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案表编制人: 日 期: 2018 年 月 日采购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日 期:2018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2018 年 月 日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南 通 市 妇 幼 保 健 院 病 区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

2、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 、 项 目 概 况 1、 服 务 地 点 : 南 通 市 妇 幼 保 健 院2、 服 务 范 围 : 全 院 各 病 区 ( 医 院 购 买 十 楼 LDR 一 体 化 病 房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 其 余 楼 层病 人 或 其 家 属 购 买 病 区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3、 服 务 费 用 : 十 楼 LDR 一 体 化 病 房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由 院 方 向 服 务 区 公 司 购 买 , 其 余 楼层 院 方 向 服 务 区 公 司 收 取 管 理 费 , 管 理 费 不 低 于 服 务 区 公 司 总 收 入 的 10%( 10%) 。4、

3、服 务 期 限 : 两 年 ( 合 同 期 限 如 因 照 护 服 务 公 司 服 务 质 量 出 现 问 题 , 院 方 可 提 前 终止 合 同 )5、 服 务 起 止 时 间 : 2018 年 6 月 -2020 年 5 月 , 具 体 开 始 时 间 由 院 方 另 行 通 知 中 标 人 。二 、 服 务 要 求1、 十 楼 LDR 一 体 化 病 房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由 院 方 购 买 , 每 位 护 理 员 负 责 3 位 产 妇 , 提 供24 小 时 不 间 断 服 务 , 护 理 员 需 服 从 医 院 护 理 部 的 统 一 管 理 , 由 护 士 长 按 实 际

4、 到 岗 情 况 给予 考 勤 。 LDR 病 区 提 供 生 活 照 护 的 人 员 , 需 经 过 3 个 月 的 试 用 考 核 , 经 院 方 考 核 合 格 后 固定 岗 位 , 如 已 固 定 的 护 理 员 因 特 殊 情 况 需 暂 停 服 务 , 服 务 公 司 需 从 其 他 已 经 考 核 合 格 的 护理 员 中 挑 选 合 适 人 员 , 未 经 院 方 同 意 服 务 区 公 司 不 得 随 意 调 换 人 员 。2、 其 余 楼 层 护 理 员 到 岗 前 需 至 护 士 长 处 报 到 登 记 , 服 务 人 员 应 相 对 固 定 , 院 方 按 约定 的 收

5、 费 标 准 统 一 向 服 务 公 司 收 取 管 理 费 用 。3、 护 理 员 服 从 医 院 护 理 部 的 统 一 管 理 , 对 不 能 满 足 服 务 要 求 的 护 理 员 , 院 方 可 向 服务 公 司 提 出 人 员 更 换 , 如 服 务 公 司 需 更 换 在 院 服 务 的 护 理 员 , 需 经 护 理 部 审 核 批 准 , 否则 视 作 违 约 给 予 一 定 的 经 济 处 罚 。4、 服 务 公 司 派 专 人 统 一 收 费 , 护 理 员 不 得 与 病 人 或 其 家 属 发 生 经 济 关 系 。5、 院 方 实 行 考 核 管 理 制 度 , 对

6、 服 务 人 员 的 服 务 质 量 按 月 给 予 考 评 , 考 评 不 合 格 , 院方 向 服 务 公 司 提 出 终 止 合 同 。6、 在 服 务 中 如 有 病 人 投 诉 , 经 调 查 , 确 系 护 理 员 服 务 不 到 位 , 需 予 经 济 处 罚 , 必 要时 调 离 岗 位 。4三 、 护 理 员 要 求1、 育 婴 护 理 员 应 为 女 性 , 年 龄 在 25 岁 至 50 岁 之 间 , 具 有 初 中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 护 理员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服 务 技 能 并 富 有 爱 心 、 品 行 端 正 、 善 于 沟 通 、 热 情 友

7、好 , 遵 纪 守 法 , 无 刑事 犯 罪 记 录 , 无 精 神 病 史 和 传 染 病 等 ; 护 理 员 统 一 着 装 、 规 范 服 务 。2、 所 有 护 理 员 需 持 证 上 岗 , 证 书 包 括 护 理 员 证 、 育 婴 师 证 ( 含 高 级 育 婴 师 证 、 普 通育 婴 师 证 ) 、 育 婴 员 证 、 母 婴 护 理 师 证 及 健 康 证 。3、 高 级 育 婴 师 证 及 母 婴 护 理 师 证 人 数 之 和 占 护 理 员 人 总 数 的 50%以 上 。4、 服 务 公 司 擅 自 更 换 护 理 员 , 院 方 以 2000 元 /人 的 标 准

8、 向 服 务 区 公 司 的 予 以 处 罚 ,在 应 付 款 项 中 扣 除 。四 、 结 算 方 式1、 院 方 向 服 务 公 司 购 买 的 十 楼 LDR 一 体 化 病 房 生 活 照 护 服 务 费 用 , 由 服 务 公 司 开 具正 规 发 票 , 按 月 结 算 应 付 费 用 。2、 服 务 公 司 向 院 方 交 纳 的 其 他 楼 层 管 理 费 用 , 由 院 方 开 具 正 规 发 票 , 按 月 结 算 应 付费 用 。五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 在 工 商 行 政 部 门 登 记 注 册 的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营 业 执 照 (经

9、营范围中含有招标服务项目)并 独 立 承 担 民 事 责 任 能 力 。2、 未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止 、 投 标 资 格 被 取 消 或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和 破 产 状 态 。3、 服 务 公 司 具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符 合 相 应 服 务 技 能 要 求 的 护 理 员 , 并 对 护 理 员 进 行 规 范管 理 。4、 有 相 应 的 经 营 管 理 制 度 并 组 织 实 施 , 定 期 组 织 员 工 进 行 技 能 培 训 和 考 核 。5、 有 一 定 的 护 理 服 务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 现 在 公 司 正 式 员 工 中 育 婴 师

10、、 育 婴 员 、 母 婴 护理 师 总 人 数 必 须 超 过 50 人 ( 提 供 : 身 份 证 、 健 康 证 、 执 业 资 格 证 的 复 印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 。6、 投 标 单 位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至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承 担 过 全 院 病 区 生 活 照 护 服务 的 管 理 经 验 的 类 似 业 绩 :提 供 2 个 及 以 上 的 单 项 服 务 合 同 业 绩 。 合 同 必 须 是 在 三 级 医 院 照 护 服 务 过 , 且 其 中一 个 类 似 业 绩 也 须 是 在 三 甲 医 院 产 科 照 护 服 务 过

11、)。六、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 已 办 理 “三 证 合 一 、 一 照 一 码 ”的 投 标 报 名 人 提 供 三 证 合 一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 , 非三 证 合 一 报 名 人 需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税 务 登 记 证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章 ) ;52、 法 人 授 权 书 如 有 授 权 ( 原 件 并 加 盖 公 章 ) ;3、 授 权 代 表 身 份 证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4、 提 供 服 务 公 司 拟 派 护 理 服 务 人 员 总人数( 超 过 50 人 )名 单 , 须注明

12、身份证、健康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信息(复 印 件 加盖公章) ;5、 提供的高级育婴师和母婴护理师须占护理员总人数(超 过 50 人 )的 50%以上(同时需 提 供 证 书 查 询 网 址 , 在 国 家 认 证 、 省 里 认 证 指 定 的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服 务 网 站 上 打印 带 网 址 的 证 书 页 面 ) 复印件加盖公章。6、 投 标 单 位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以 来 至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前 承 担 过 全 院 病 区 生 活 照 护 服务 的 管 理 经 验 的 类 似 业 绩 :提 供 2 个 及 以 上 的 单 项 服 务 合 同 业 绩

13、 。 合 同 必 须 是 在 三 级 医 院 照 护 服 务 过 , 且 其 中一 个 类 似 业 绩 也 须 是 在 三 甲 医 院 产 科 照 护 服 务 过 )(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7、 投 标 人 认 为 必 要 提 供 的 资 料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以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资料必须带原件现场备查。七、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7.1 获 取 时 间 : 发 布 公 告 日 起 。7.2 获 取 方 式 、 发 布 媒 体 : 本 项 目 分 1 个 标 段 , 投 标 人 无 需 报 名 , 自 本 公 告 发 布

14、之 日2018 年 5 月 29 日 至 2018 年 6 月 12 日 , 可 在 “南 通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南 通 妇 幼 保 健 院 ( http:/) 、 南 通 市 卫 生 和 计 划 委 员 会( http:/ ) 直 接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8.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A 座 80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2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递 交 投 标

15、文 件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 投 标 单 位 在开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投 标 资 料 和 招 标 文 件 费 用 一 起 递 交 代 理 公 司 。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300 元 。 无论 是 否 中 标 , 该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九、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桑晖 联系电话:0513-85505339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A 座 80162018 年 5 月 28 日7第二章 响应单位须知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

16、限公司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A 座 801联系人:桑晖电话:0513-855053391.1.4 项目名称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病区生活照护服务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服务范围 全院各病区(医院购买十楼 LDR 一体化病房生活照护服务,其余楼层病人或其家属购买病区生活照护服务)1.3.2 服务期2018 年 6 月-2020 年 5 月,具体开始时间由院方另行通知中标人。两年(合同期限如因照护服务公司服务质量出现问题,院方可提前终止合同)1.3.3 服务地点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1.3.4 服务要求1、十楼

17、LDR 一体化病房生活照护服务由院方购买,每 位护 理 员 负 责 3 位 产 妇 , 提 供 24 小 时 不 间 断 服 务 , 护理 员 需 服 从 医 院 护 理 部 的 统 一 管 理 , 由护士长按实际到岗情况给予考勤。LDR 病区提供生活照护的人员,需经过 3个月的试用考核,经院方考核通过后固定岗位,如已固定的护理员因特殊情况需暂停服务,服务公司需从其他已经考核合格的护理员中挑选,未经院方同意服务区公司不得随意调换人员。2、其余楼层护理员到岗前需至护士长处报到登记,服务人员应相对固定,院方按约定的收费标准统一向服务公司收取管理费用。3、护理员服从医院护理部的统一管理,对不能满足服

18、务要求的护理员,院方可向服务公司提出人员更换,如服务公司需更换在院服务的护理员,需经护理部审核批准,否则视作违约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4、服务公司派专人统一收费,护理员不得与病人或其家属8发生经济关系。5、院方实行考核管理制度,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给予考评,考评不合格,院方向服务公司提出终止合同。6、在服务中如有病人投诉,经调查,确系护理员服务不到位,需予经济处罚,必要时调离岗位。1.4.1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见磋商公告2.2.1 响应单位要求澄清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4 日 17 时前,通过“”网上邮件提出(不具单位名称) 。2.2.2 响应单位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时间

19、2018 年 6 月 6 日 17 时3.1.1 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材料包(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标(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3.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提供服务公司拟派护理服务人员总人数(超过 50 人)名单,须注明身份证、健康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的高级育婴师和母

20、婴护理师须占护理员总人数(超过 50 人)的 50%以上(同时需提供证书查询网址,在国家认证、省里认证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网站上打印带网址的证书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担过全院病区生活照护服务的管理经验的类似业绩:提供 2 个及以上的单项服务合同业绩。合同必须是在三级医院照护服务过,且其中一个类似业绩也须是在三甲医院产科照护服务过)(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资料。(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2 响应报价要求1. 响应单位的报价(人民币)按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

21、目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9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单报价。3.2.3 最高限价1、LDR 一体化病房生活照护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 5000 元/人/月2、产科病房生活照护服务(剖腹产看护 5 天 5 夜)最高限价人民币 600 元/床/周期3、产科病房生活照护服务(顺产看护 4 天 4 夜)最高限价人民币 500 元/床/周期(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3.3.1 磋商有效期 45 日(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22、3.4.1 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核查方式: 磋商现场核查 (不得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内)3.6.3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3.6.4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1.响应单位应准备 肆 份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资格证明材料包壹份;资格证明材料包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技术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2.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包、资格证明材料包、技术标、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套和投标文件封面上写明资格证明材料

23、原件包、资格证明材料包、技术标包、商务标包,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 年 6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A 座 801。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磋商结束后当场退还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8.3 履约担保金额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 (转账支票) ,账户名: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开户行及账号: 江苏

24、银行虹桥支行,89191015201010004859。10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采购。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1.3 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3 采购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采购范围:

25、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3.2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3.3 本采购项目的交货地点: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3.4 本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4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1.4.1 响应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响应单位须知前附表。1.4.2 响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采购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9)与本标段的投标推荐品牌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仅接受推荐品牌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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