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中)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与细则(修 订)为了全面推动我区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创造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良好条件和成长环境,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扶持跨世纪优秀骨干教师,带动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甘肃省中小学跨世纪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人才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选拔范围区级“骨干教师”选拔对象为全区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统筹协调、宁缺毋滥的原则,每两年举行一次。在同等条件下,长期坚持在农村教学一线,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选拔。 二、选拔条件(一)必备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端正,务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强。2.教育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优秀,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在全区或本校(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学校)名列前茅。3.农村工作经历5年以上(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大专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达到甘州区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规定中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