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 总则一、本纲要的制定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省教育厅依据国家颁发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甘肃实际,特制定本纲要。二、本纲要的适用范畴本纲要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是全省幼儿园(学前班)、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评价及幼儿园教学参考资料编审的依据。三、幼儿园教育原则(一)尊重与关爱的原则尊重幼儿的年龄特点,理解满足他们的合理需要。尊重幼儿个体差异,理解每个幼儿有不同的已有经验、发展水平及学习方式。关爱幼儿,坚持鼓励、启发与诱导的正面教育,使他们在幼儿园生活中获得快乐和自信。(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幼儿园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奠基阶段应与0-3岁儿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小学教育相互衔接。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成长规律,促进幼儿可持续发展。(三)保教并重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