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信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 豫财竞谈-2018-70招标人 :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 5月 7日2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3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2.1 总则 .52.2 谈判文件 .10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3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7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182.6 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30第三章 评审办法 .313.1 评审过程 .313.2 价格扣
2、除 .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44.1 签订合同 .344.2 追加合同金额 .344.3 质量与验收 .344.4 合同主要条款 .35第五章 提供服务的期限 .385.1 服务期限 .385.2 服务地点 .385.3 服务成果验收 .385.4 质量保证期 .385.5 后续服务 .38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39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41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信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信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谈判。2、项目概况
3、2.1.项目名称: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信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2.2.采购编号:豫财竞谈-2018-702.3.预算金额:第一标段 6.3万;第二标段 6.63万;第三标段 3.5万。2.4.财政资金,已落实2.5.标包划分:3 个标段2.6.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机房设备维保,第二标段效能系统维保,第三标段机房空调电源维保。3、供应商资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3.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的条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谈判。4、投标报名4.1报名时间:2018 年 5月 7日至 2018年 5月 10日,每天上午 8:00 时12:00 时,下午 2:30 时5: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44.2报名地点:南阳市仲景路与范蠡路交叉口东南角恒方广场 2号楼 911房间。4.3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人民币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1)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5月 11日 9:30。(2)地点:南阳市公共资
5、源交易中心(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收投标文件。6、联系方式采购人:南阳市地方税务局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377-62277909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地方税务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范蠡路交叉口东南角恒方广场 2号楼 911房间联系人:于航手机: 15637788077,18338113788电子邮箱:河南省南阳市地方税务局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 5月 7日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
6、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谈判文件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2.1.1 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采购人:南阳市地方税务局联系人:冯先生电话:0377-62277909地址:南阳市建设东路地方税务局2 采购代
7、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仲景路与范蠡路交叉口东南角恒方广场 2号楼 911房间联系人:于航手机: 15637788077,18338113788电子邮箱:3 项目名称1.1、项目名称: 南阳市地方税务局办公信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1.2、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8-704 标段名称第一标段机房设备维保第二标段效能系统维保第三标段机房空调电源维保5 项目内容 见服务要求6 预算控制价 第一标段 6.3万;第二标段 6.63万;第三标段 3.5万7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公告8 供应商资质资 见公告6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9 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8、: 集中踏勘地点:10 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前 24小时11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24小时内。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日历天。1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1000 元整(人民币) 。第二标段:1000 元整(人民币) 。第三标段:500 元整(人民币) 。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存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号(以有效的进账回单的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回单或电子凭证打印单或代理公司收据是投标文件一个组成部分,可以是转帐、电汇或银行保函,现金, (转帐需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
9、(1)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10日 17:00 前,到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到账视为无效,做废标处理) 。(2)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华山支行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账号:411316010100000601以招标代理公司收据为准.14 报价范围 包括所有服务不包括安装、调试。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允许,备选报价方案的编制要求、评审办法:16 响应文件电子 版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8 响应文件装订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0、: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A4、打印(印刷) 、清晰、工整、美观。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标明“正本”7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分别在两个包封内,即正本一包,副本一包。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使用白色封条密封,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3、为方便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单独提交。即电子档一包,开标一览表一信封。19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套,副本 2套,电子档一包,开标一览表一信封。20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地点及地
11、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9:30。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2 谈判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 年 5 月 11 日9:30。开标地点: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4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5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2人。26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27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 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28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2.1.2 当事人2
12、.1.2.1采购人:系指南阳市地方税务局。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8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
13、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2.1.3.4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1.4 合格的供应商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 2.1.4.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暂 行办 法 ( 财 库 2011 181号 ) 文 件 规 定 ,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
14、须提供相关证明和声明函; 2.1.4.5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的,应符合以下条件:(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2.1.4.6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
15、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9应符合上述规定。2.1.4.7谈判文件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2.1.4.8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
16、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9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谈判的资格。2.1.5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
17、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开标前3天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
18、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10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谈判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谈判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统一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1.8.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谈判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1.8.3答疑时间:开标前3天前。2.1.9 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否则其报价无效。2.1.10
19、 其他条款2.1.10.1供应商成交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1.10.2不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 谈判文件2.2.1 谈判文件的构成谈判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2.2.1.1竞争性谈判公告;2.2.1.2供应商须知;(1)总则;(2)谈判文件;(3)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4)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6)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