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教师通勤车租赁服务需求标前公示预算:22 万元/年,服务期 2 年一、服务项目提供 45 座以上(含 45 座)车况良好(2013 年以后购买的车辆)的大型空调客车接送马鞍山二中郑蒲港分校教师早、晚上下班(来往一趟) 。二、通勤车接送路线、时间(一)接送路线:二中本部(健康路 2 号)-二中郑蒲港分校(二)时间及其他要求:1、逢星期一至星期五,接送时间可按季节变化和学校要求作适当调整;星期六、日如需接送双方再行协商,由甲方制定接送计划。2、学校的具体运行路线、发车时间可以调整,中标单位应服从并满足学校需要,但必须遵循安全、就近、不绕路、节约时间的原则,以确保教师能安全
2、、准点、方便地乘车上、下班。3、如由于交通部门临时规定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路线的改变,经甲方书面确认,按变更后的路线运行,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需要更换接送站点,要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三、相关要求(一)服务总体要求:接送二中郑蒲港分校教师上下班,应符合马鞍山市教育局管理部门等相关规定,以及学校通勤要求。(二)车辆要求:1、通勤车应当是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2、中标单位必须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和业务培训及考核。3、每辆通勤车的保险要齐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 ,不得漏保,少
3、保。4、制定相关的通勤车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并与学校签订安全责任状。5、通勤车在租赁期内中标单位不得转让或抵押。(三)对通勤车驾驶员的要求中标单位自聘通勤车驾驶员,聘用的通勤车驾驶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件及资质,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 25 周岁以上、不超过 60 周岁;2、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 1 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5、无犯罪记录;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
4、神病、高血压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7、通勤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8、挂牌上岗。9、驾驶员因故需调整的应及时向采购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备案。四、报价要求:按一年期租赁服务费报价,不再调整。本次报价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人工费用:工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等“五险”,服装费;(2)通勤车折旧、维修维护、车辆易耗品等、燃油费、过桥过路费;(3)通勤车的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 ;(4)通勤车季检、年审费;(5)管理
5、费; (6)税费;(7)其他:政策性调整的风险金(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标准的提高等) 、完成本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所有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合理利润等,招标人不在为本项目承担任何费用。五、报价风险承担1、当养老、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通勤车相关保险费、燃油费等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市场变化,在本合同服务费中不作相应调整。2、采购人对个别服务范围的调整(若有调整,则按中标人的详细报价相应增减服务费) 。3、采购人不再支付本项目的其他任何费用。4、租赁期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全部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第二节 商务要求一、通勤车及驾驶员到岗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天内(日历天数)通勤车及驾驶员全部到岗。二、服务期限:二年。与中标单位签订二年期租赁合同。采购人每学期一次考核,对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已签合同。对发生重大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三、合同款的支付1、合同款实行按季度结算2、在中标人切实履行了本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中标人将发票原件、通勤车相关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年度) 、聘用人员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本项目岗位人员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五险)的缴款原件及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审核后,经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管委会再次审核后,10 日内支付该月的合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