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发电站生产现场准入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作业人员行为和现场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对有关现场作业人员实施准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现场实行凭“胸卡”准入,多经企业人员、聘用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佩戴“胸卡”,按照规定 线路进入规定区域。 第二章 生产现场区域划分第3条 生产现场区域划分如下:编号 1 2 包括水机层、发电机层、高低压配电室和继电保护室以及油气水辅助系统;编号3 4包括户外升压站和主变场;编号 5 为储油室和检修滤油房。第三章 准入规定第四条 准入人员:(一)多种经营企业需要进入生产现场工作人员;(二)长期外委项目部人员; (三)承揽短期检修、维护工程的外委施工人员; (四)生产现场保洁人员。 (五)归属生产部门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 第五条 上述五类人员,必须经公司、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培训和考试内容包括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等内容。第六条 培训考试合格,经安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