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移交管理规定文件编号xx公布日期及版本号2016年6月2日 (A/0)1、目的:规范公司生产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移交,保证新购置设备的性能符合公司要求。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移交。3、责任:技改处、设备处、技术处、财务处及设备使用部门对实施本规定负责。4、生产设备的采购4.1技改处负责生产设备采购的前期调研、立项(技改处或使用部门)、设备招标、设备开标等采购工作。4.2技改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设备验收的项目和指标。5、设备到货验收、安装和调试:5.1设备应按期到达指定地点,双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履行验收事项。5.2设备到货后,技改处按照装箱单及采购合同,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5.3技改处组织开箱验收,检查的内容如下: 5.3.1到货时的外包装有无损伤;若属裸露设备(构件),则要检查其刮碰等伤痕及油迹等损伤情况。5.3.2开箱前逐件检查到货件数、名称,是否与合同、招标文件相符,并作好清点记录。 5.3.3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