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师父带徒弟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保障安全生产,构建高素质员工队伍,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依据最新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父带徒弟制度”,结合公司实际也制定本内容。1.1针对新入厂人员,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使新职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工艺质量要求,提高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及应对风险的能力,培养其爱岗敬业、学技术、学文化、吃苦耐劳的精神,使其尽快达到岗位要求,独立顶岗。1.2针对转岗人员,通过以师带徒、以老带新,使其尽快熟悉新岗位的职能,掌握新岗位技能,帮助其尽快完成岗位转换。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东东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所有新员工、转岗人员的入职培训。3. 具体办法生产部具体负责师父与学徒的教、学组织工作,责任车间安排车间的老工人(师父)带教学徒的任务,一个师父可以带教学徒一名至两名。31行政人事部负责拟订师父带徒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