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绩效考核制度第1章 总则第1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的全体员工。第2条 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激励员工围绕月度和年度经营业绩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为员工薪酬的发放以及职位的晋升提供依据,同时为员工工作改进和工作重点指明方向。第3条 考核原则1.务实、适用原则。2.效益导向与职责导向相结合原则。3.科学合理原则。4.多角度考核原则。第4条 考核周期对员工实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周期与公司级绩效考核周期一致。第5条 考核的组织生产车间员工考核由生产车间全面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结果的评议和审核。考核工作的组织整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完成。审核后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备案。第6条 考核程序1.考核前3天,人力资源部通知考核人员准备考核资料,并发放考核要求和说明。2.各考核人于考核日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填写考核表并将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将考核资料汇总整理出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4.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