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质量奖罚制度试行质量奖惩规定一、 员工惩处细则01 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要求及各项工艺流程,违反者批评教育, 三次(含)以上者,处 530 元罚款,严重者辞退;02 员工上班提前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对操作要求,质量情况明确,及时反映 异常问题,无异常后接班作业;03 生产中随时自检产品,连续性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良品未及时发现处 2 5 元罚款,每小时间歇性出现 5 个含以上不良品未及时发现处以 510 元 罚款;04 质检班长等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操作不规范或不合格品时,均可对操作员提 出批评,拒不接受者依严重性处以 1050 元罚款;05 若在下工序发现不合格品,罚款 5 元/个,若发现员工故意制造出不良品、 损坏废弃瓶贴等,罚款 50100 元,情节严重者处罚后给以辞退;06 连续两天(次)均出现质量事故需要返工者,除处罚外,写书面保证书, 另由班长主管进行教育培训,一个月内员工有三次教育均无效者,做辞退处 理;07 若在下工序中发现需要返工处理的不良品,需要返工的所有人员均处以 1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