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r Laws of Ecology生态学四法则 这是一门年轻的科学,它所教的很多内容都是从地球上的整个生命之网的小环节上所得到的。生态学还没有明确发展为一种结构严密的、或者说是由物理学的规律检验过的简化了的概括原则。不过,仍然有很多法则对我们现在所认识的生态圈已经是很明显的了,它们可以组成一种通俗的“生态学法则”。这就是下面所要论述的。 生态学的第一条法则: 每一种事物都与别的事物相关。 产生这个结论的某些论据已经讨论过了。它反映了生物圈中精密内部联系网络的存在:在不同的生物组织中,在群落、种群和个体有机物以及它们的物理化学环境之间。 一个生态系统包括多重的内部相联的部分,它们相互影响着,单就这一个事实就有着某些令人惊异的结果。我们描述这种系统行为的能力由于控制论的发展而获得很大的帮助,这个控制论的发展甚至比生态学还要更年轻。我们把这个基本概念以及这个词本身,都归功于已故的诺伯特维纳的创造性的思想。 “控制论”(cybernetics)是从希腊词“舵手”的意思中产生出来的,它涉及到掌握或控制一个系统的行动的各种过程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