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足府办发2018 45 号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第二届人民政府 2018 年第 6 次常务会和二届区委第 41 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 年 4 月 9 日 2 重 庆 市 大 足 区 玉 滩 水 库 流 域 污 染 治 理 实 施 方 案2017 年,玉滩水库库心国家考核断面出现 COD、TP 和溶解氧水质指标超标,影响国家对重庆市以及市对我区 2017 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考
2、核结果。尽管我区历来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但由于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效果显现较慢、水资源匮乏等问题突出,加上受今年降水量严重不足影响,导致玉滩水库部分指标超标。为全面落实“河长 制” ,大力实施外源截污内源治污和水生态修复,促进玉滩水库水质持续改善,实现玉滩水库水质“不能 变差、只能 变好” 的目标,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强烈意 识,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水十条” 行 动方案 为抓手,加 强
3、玉滩水库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流域内水体达标及饮用水水源安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效益。二、路线和目标以控源治污、生态修复为基础,以构建流域长效保护机制为保障,大幅削减流域内各主要水污染物负荷,重点污染源得到有 3 效治理,流域生态系统更加健康,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水质稳定达标。2018 年总磷控制在类,其余水质指标达到类。2019 年玉滩水库水质基本达到类。2020 年玉滩水库水质稳定保持类。三、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成因剖析(一)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一是入河排污口点多面广,流域内59处排污口未完成治理,污水直排入河。二是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达标,根据2017年12
4、月监测显示,流域内12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有4座处理不达标。三是流域内各镇街污水二三级管网不完善,覆盖不足,污水处理率约为70%。大足工业园区配套管网不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率约为30%。(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仍然严重。一是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总量较大。2017 年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高达 2.5 万吨、112吨。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未完成。流域内还有 202 户 3.09 万头生猪当量未完成污染治理的,需关闭 10 户 0.11 万头生猪当量。三是水产养殖废水污染较大。流域内 25 座小二型水库 2470 亩,以及 134 户农民利用农田挖成养殖池塘 2790 亩,采用投肥、鲜活饵料、鱼鸭
5、(猪)混养等方式进行水产养殖。四是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严重,加上部分村民因生活陋习所致,乱倒乱扔垃圾,垃圾进入水体,削弱水体的自净能力。(三)流域内生产废水未有效根治。一是屠宰废水未得到根治。 4 流域内现有屠宰场 16 个,其中:季家、珠溪等 6 个直排,三驱等10 个进入市政管网,以上屠宰场均未按照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相关要求建设处理设施,屠宰废水未达标排放。二是流域内工业园区外现有涉水的工业企业、五金加工作坊 28 家,其中 3 家重点涉水企业已建废水处理设施、4 家接入污水管网、6 家已建废水循环池但未防渗处理、15 家无处理设施。(四)玉滩水库内源
6、污染不容忽视。一是玉滩水库底泥污染严重,玉滩水库扩容前,一直长期进行肥水养殖,大量营养物质形成沉淀物存留于底泥中,扩建蓄水前又未进行底泥疏浚,底泥污染负荷严重。二是库区内钓鱼产生的污染较大, “喂窝子” 投放的大量饵料会造成水质恶化。同时,钓鱼时携带的塑料瓶、塑胶袋、一次性饭盒等垃圾未随手带走,进入水体形成污染。(五)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我区没有大江大河过境,资源性缺水十分严重,人均水资源量576立方米,仅占全市人均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四分之一,每年缺水近2亿立方米,是渝西地区缺水最严重的区域,加之今年降雨严重偏少,导致生态基流缺乏,自净能力严重不足。根据玉滩水库流域污染
7、调查,综合流域点源、面源污染负荷统计和计算结果,玉滩水库流域主要污染来源是城镇生活污染和农业种植业污染,其中 COD 最大污染来源是城镇生活污染,占总负荷的 37%,其次是农村生活污染占 23%;氨氮、总氮及总磷最 5 大污染来源是农业种植业,其次是城镇生活,农业种植业分别占总负荷的 40%、47%及 53%,城镇生活分别占总负荷的 36%、32%及 27%。从流域点源及面源污染负荷来分析,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来源以农业面源为主,主要污染物 COD、氨氮、总氮及总磷分别占 48%、54%、59%及 69%。四、整改措施(一)工作措施。1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整治。(1)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先难
8、后易,稳步推进,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要求,区政府投 资 7.7 亿元,对包括玉滩水库流域在内的 79 个市政类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玉滩水库流域 59 个),城投集团、鑫发集团组织实施,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基本完成。(2)实施海棠新城污水截污纳管。海棠新城开发区组织实施永定河北岸污水管线并入南岸管线,实现南北两岸污水并网,接入新建的污水干管,以解决北岸污水直排问题。聘请专业的物探公司开展地下污水管线探测,查清污水管网现状和污水流向,制定方案并实施截污纳管,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3)推进污水次级管网建设。城投集团负责,对流域内中敖、三驱、季家等 9 个镇污水二三级
9、管网实施延伸和改造,2018 年 12月 30 日前完成。大足工业园区污水二三级管网由园区管委会牵头,组织排查,实施整治,做到应收尽收,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6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监管。区环保局要及时向市环保局汇报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争取市环保局支持并督促其下属企业抓好污水处理厂运营和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区环保局牵头,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督促各运营业主单位落实责任,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和污水管网巡检力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运营责任单位扣减污水处理服务费,直至收回特许经营权。督促污水运营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区环保局联网
10、,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5)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区水务局负责督促城区迁扩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确保达标排放。2开展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1(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牵头,严格审批新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按照“ 一场一策” ,在 2018 年 6月 30 日前完成流域内 202 户 3.09 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在 2018 年 4 月 15 日前关闭 10 户 0.11 万头生猪当量养殖场。严格执行“三个一律 ”整治畜禽养殖 污染,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一律关停,达不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必须限期整治,限期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停,不能做
11、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一律关停。各镇街政府(办事处)要对已完成治理的养殖场加强巡查,确保粪污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粪污资源化利用。(2)开展水库养殖污染治理。区水务局牵头,取缔流域内 25座小二型水库 2470 亩肥水养鱼,取消承包合同,收回水库,实施 7 统一管理,开展生态养殖,逐步净化水质,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3)开展池塘养殖污染整治。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牵头,取缔流域内 2790 亩池塘肥水养鱼或使用鲜活饵料养鱼,治理鱼鸭(猪)混养等污染水体的渔业养殖方式,对不治理或治理后废水排放不达标的养殖户,一律取缔、停养,2018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深入宣传渔业养殖
12、相关政策,鼓励科学生态养殖,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同时加强养殖户安全用药指导,减少养殖用药对水域生态造成的污染。3开展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专项治理。(1)区农委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明确减量化的实施项目、重点区域、主要作物、责任单位、绩效目标和时间节点等,加强执法监管,大力推广使用农家肥、配方肥和生物农药,加强统防统治,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效控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20182020 年,每年在施肥红线基础上减少化肥纯量 600800 吨,肥料利用率逐步提高到 40%,农药使用量按 4%逐年递减。(2)区环保局牵头,将流域内 42 座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污水处理站委托
13、第三方运营,纳入统一监管。(3)区城管局建立、完善涉农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强化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4加强工业生产废水污染治理。 8 (1)区农委牵头建成 1 个大型的、规范的、达标的屠宰厂,并对流域内零散畜禽屠宰场(点)开展集中整治或取缔工作,2019年 6 月 30 日前全面完成。(2)区 环 保 局 牵 头 ,督 促 流 域 内 园 区 外 21 家 涉 水 企 业 完 善 污水 处 理 设 施 ,其 中 6 家 已 建 废 水 循 环 池 但 未 防 渗 处 理 的 企 业 ,对 循环 处 理 池 进 行 防 渗 处 理 ,确 保 不 渗 漏 不 遗 漏 ,15 家 无 处
14、理 设 施 的 ,建 成 防 渗 防 漏 的 废 水 循 环 处 理 池 ,2018 年 4 月 30 日 前 完 成 。5开展玉滩水库内源污染治理。(1)开展底泥污染治理。区水务局要加强与市水利部门沟通,争取明确其下属企业责任,合力抓好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治理。玉滩公司、区水务局牵头,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底泥调查、评价,制定底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2)实施生态养殖。玉滩公司、区畜牧渔业发展中心牵头,落实以净化水质为核心的生态养殖,严禁过度养殖。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农委等部门督促玉滩公司捕捞 25 万斤白鲢成鱼,降低养殖密度,2018 年 6 月 30 日
15、前完成。(3)整治玉滩水库钓鱼污染。区环保局牵头,区公安局、当地政府、玉滩公司配合,取缔玉滩水库钓鱼证,严肃查处、整治在玉滩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垂钓等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杜绝投放饵料“喂 窝子” 对水体的 污染。6开展玉滩水库入库口水生态修复。区林业局、区规划局等相关部门牵头在玉滩水库上游建设 2 9 个湿地公园,通过湿地公园进一步净化水质,减少玉滩水库污染输入,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7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和实施中水回用。(1)区水务局牵头,积极协调,推进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解决区域内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改善生活及生产用水挤占灌溉、生态用水状况。(2)区水务局负责编制
16、生态流量联合调度方案,实施科学、合理的用水流量调度,在渝西水资源配置完成前,努力保障流域内上下游群众用水需求及流域生态基流。(3)区水务局牵头,大力实施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缓解日趋突出的水资源紧张矛盾,减轻水环境压力,20182020年中水回用率分别为 5%、10%、15%。(二)保障措施。1建立领导小组。区 政 府 成 立 玉 滩 水 库 流 域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由 区 长 任 组长 ,分 管 水 务 和 环 保 的 两 位 副 区 长 任 副 组 长 ,区 督 查 室 、区 财 政 局 、区 农 委 、区 公 安 局 、区 环 保 局 、区 城 管 局
17、、区 水 务 局 、大 足 日 报 社 、区电 视 台 、区 畜 牧 渔 业 发 展 中 心 等 部 门 主 要 负 责 人 为 成 员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督 促 玉 滩 水 库 流 域 污 染 治 理 工 作 。2落实“ 河长制”。实行区、镇街两级“双总河长” 制,由同 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辖区河道“总河长” ,全面 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工作 10 的组织实施。各河库所在镇街、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实现“一河一 长” 全覆盖。 设置“河长公示牌”,将管辖区域、管护责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等的监督,压力层层传导,深入落实“河长
18、制” 。探索、建立“河警长制”。3强化水质考核。强化镇街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按照“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的要求, 强化 监测、督查、考核制度,将镇街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改善情况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落实镇街党(工)委水环境保护责任。4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执行方案,确保治理行动措施有力、整治到位。区督查室要强化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治理方案推进情况的定期督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或工作不力的,要移交监察部门严肃问责。5落实资金保障。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以顺利推进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有序实施,保障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区有关部门要主动策划包装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市级资金,用于玉滩水库流域污染治理。大力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