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合同甲 方:枞阳县老洲镇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乙 方:枞阳县江洲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我镇集镇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和环境保洁的正常运行,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经双方协商,就集镇区范围内的环卫清运保洁工作达成如下条款:一、 甲方系老洲镇政府投资成立,并受老洲镇政府授权委托与乙方签订生活垃圾清运保洁公司。二、 清运范围:大桥集镇区三、 清运保洁频次及时间:集镇区垃圾每天清运一次,须在当日早八点前完成;每个垃圾收集箱须做到地面清洁无漏洒垃圾;大桥集镇区实行全天候保洁,重点保洁区域正大街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四、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日止。五、 费用1、 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不计息),合同到期时甲方退还乙方。2、 甲方合同期限内每年补助乙方贰万元整,其中包括镇政府机关大院及综合楼生活垃圾服务费。3、 环卫服务费的收取:甲方委托乙方对服务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环卫服务费的收取工作,收取的服务费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在